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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图书馆立刻出现了偷盗大案:一个墙洞赫然触目著名东北黄大仙事件
发布日期:2024-06-02 05:01    点击次数:121

 著名东北黄大仙事件   ■韩少功

 

南北极的低温环境为探险者生命安全带来极大风险。极地机器人的研发对减少科考人员伤亡、开发未知危险地带有重大意义。机器人的“感知力”将极大影响极地探索的质量,可赋予机器人“触觉”的电子皮肤便应运而生。

    我偶尔去某大学讲课,前些年有一次顺便调查学生读书的情况。我的问题是这样:谁读过3本以上的法国文学?约1/4的学生举手;谁读过《红楼梦》?约1/5的学生举手。这是一群文学研究生,将要成为硕士或博士的。

 

    我很坦白地告诉他们:即使在30年前,让很多中学生说出10本俄国文学、10本法国文学、10本美国文学,都不是怎么困难的。我这一说法显然让他们惊诧了,怀疑了,困惑了,一双双眼睛瞪得很大。30年前?天哪,那不正是文化的禁锁和荒芜时期?

 

    偷书

 

    我当年就读的中学,有一中型的图书馆。“文革”开始,这个图书馆照例关闭。

 

    1967年秋,停课仍在继续,漫长的假期似无尽头。但收枪令已下达,革命略有降温,校图书馆立刻出现了偷盗大案:一个墙洞赫然触目。管理图书的老师慌了,设法把藏书转移至易于保护的初中部教学楼最高层,再加上铁栅钢门,以免毒草再次外泄。不过外寇易御家贼难防,很多红卫兵在搬书时左翻右看,已有些神色诡异,互相之间挤眉弄眼。后来我到学校去,又发现他们话题日渐陌生,关于列宾的画,关于舒伯特的音乐,关于什么什么小说……这是怎么回事?

 

    如果你是外人,肯定会遭遇支吾搪塞。好在我算是自家人,有权分享共同的快乐。在多番警告并确认我不会泄密或叛变之后,他们终于把我引向“胡志明小道”——他们秘密开拓的一条贼道。我们开锁后进入大楼某间教室,用桌椅搭成阶梯,拿出对付双杠的技能,憋气缩腹,引身向上,便进入了天花板上面的黑暗。在估计越过铁栅钢门之后,我们就进入临时书库的上方了,就可以看见一洞口:往下一探头,哇,茫茫书海,凝固着五颜六色的书浪。这时候往下一跳即可。书籍垒至半墙高,足以成为柔软的落地保护装置。

 

    一个没有考试、没有课程规限、没有任何费用成本的阅读自由不期而至,以至当时每个学生寝室里都有成堆禁书。你从这些书的馆藏印章不难辨出,他们越干越猖狂,窃书的范围正逐步扩展,已经祸及一墙之隔的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、距此不算太远的省医学院图书馆等。多年以后,我一位姓贺的同学积习不改,甚至带着一把铁钳和两个麻袋,闯入省城最大图书馆的禁区,在那里窃取了据说价值上万美元的进口画册——他当时正在自修美术。他的行为败露,被警方以盗窃罪起诉,获刑一年监外执行。

 

    比较有意思的是,他走出法庭的时候,一位老法官竟对他笑眯眯的,私下里感叹:我那儿子要是像你这样爱书,我也就放心了呵!

 

    老法官的私语其实是另一种宣判,隐秘的民意宣判。

 

    换书

 

    那时尽管穷,时尚却并不缺乏,与时尚相关的商品交易也十分活跃。比如毛主席像章一时走红,各种新款像章必受追捧,那么一个瓷质大像章,可换五六个铝质小像章。过了一段,像章热减退,男生对军品更有兴趣,于是一顶八成新军帽可换十几个像章。再过一段,上海产的回力牌球鞋成了时尚新宠,尤其是白色回力几成极品,至少能换一台三极管收音机外加军裤一条,或者是换双面胶乒乓球拍一对再加高射机枪弹壳若干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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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所以一旦读书潮暗涌,图书也可入场交换,比如一套《水浒传》可换十个像章或者一条军皮带。有一次,高二某同学徐某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本《赫鲁晓夫主义》。书的内容是揭示了一些苏共内幕,属稀缺信息。好几天,它成了大家热议的话题,更成了频频换手的接力棒。

 

    我运气非常不好。秘籍刚传到手上,还没读完就不翼而飞,不知是谁暗下手脚,说不定拿它去换回力牌了。这当然是我的重大失误。书的主人急得差点要撞墙,几乎每天都用惨白的脸堵住我,痛苦得把脑袋摇来摇去:求求你,你得去找找呵。我是从军区一个朋友那里借的,搞不好要出人命的呵。

 

    我提出赔他一本巴金的《家》,他不要;赔他《安徒生童话集》,他也不要;赔三大本邮票,他还是不要。百般无奈之下,我只好把一只手表戴在他手上,暂时安抚他痛苦的心。

 

    说书

 

    毕业后下乡,我插队在一公社茶场。这里有一百多号知青,一百多号本地农民。农民把讲故事称为“讲白话”,一旦喝过了茶,点燃了旱烟,就会叫嚷:来点白话吧,来点白话吧。

 

    知青中有些故事王,相当于口头图书馆。邻近的某公社就有这么一位。据那里的知青说,此人头有点歪,外号“六点过五分”,平时特别懒,既不愿意挑粪种菜,也不高兴劈柴做饭,一个黑油光光的枕套竟可枕上一年。每次央求女知青代洗衣服,就以讲故事为回报。凭着他过目不忘的奇能,绘声绘色的鬼才,每次都能让听者如醉如痴意犹未尽而且甘受物质剥削。这样的交换多了,他发现了自己一张嘴的巨大价值,只要拿出故事这种强势货币,他就可以比别人多吃肉,比别人多睡觉,还能随意享用他人的牙膏、肥皂、酱油、香烟以及套鞋。这样的日子太爽。一度流行的民间传说《梅花党》《一双绣花鞋》曾由他添油加醋。更为奇货可居的是福尔摩斯探案、凡尔纳科幻故事、大仲马《基督山伯爵》、莎士比亚《王子复仇记》,都是他“腐败”下去的特权。

 

    我有幸在县城见过他一面。几个朋友在饭店里以肉丝面相贿赂,央求他讲上一段。他说的是一苏联红军女兵押送一白军军官,两人在路途中居然放电,产生了危险的爱情,不料最后白军的船舰出现,后者本能地向舰船狂跑求救,前者那个慌啊,想也没想就举起了枪……故事大王此时已吃完了,叭的一声枪响,他捂住自己胸口,缓缓地作旋体状,目光忧郁地投向厨房和碗柜,伸在空中的手痛苦地痉孪着,痉孪着。

 

    “玛——莎!”他很男性地大喊了一声。

 

    “我的蓝眼睛,蓝眼睛呵——”他又模拟出女人的哭泣。

 

    太动人了!我们听得心情沉重感慨万千。直到多少年后我才知道,他那次讲的是苏联小说《第四十一》,所谓表现人性论的代表之作。

 

    (《七十年代》三联书店 北岛 李陀主编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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